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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大學文經學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2014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大學文經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普猩ぷ。
第二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煙臺大學文經學院 學院代碼:13359
第五條 學院位置及環(huán)境: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qū)港城東大街100號(煙臺大學南校區(qū)相鄰),東臨黃海,西依青山,風景秀麗。郵編 264005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同時舉辦?平逃 獨立學院
第七條 創(chuàng)辦時間及基本情況: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成立于2003年1月,并經省教育廳批復同意于當年招生。2004年2月經國家教育部首批確認為獨立學院。2005年1月,以優(yōu)異成績通過教育部獨立學院辦學條件和教學工作專項檢查。2012年順利通過省教育廳獨立學院綜合檢查和專項調研。目前在校生12500余人。
第八條 招生專業(yè)設置、辦學條件:學院有漢語言文學、法學、新聞學、朝鮮語、日語、
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投資學、工商管理、公共事業(yè)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金屬材料工程、工程管理、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等26個本科專業(yè);漢語、商務
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企業(yè)管理、市場營銷、會計、機電一體化技術、建筑工程管理、房地產經營與估價等14個?茖I(yè)。學院占地面積630畝,具有獨立的、設施齊全的辦學條件和完善的學生綜合服務設施。已建成教學樓、宿舍樓、餐廳等設施,建筑面積近28萬平方米;擁有多媒體教室、大型計算機網絡教室、語音室、各類實驗室等現代化的教學基礎設施;建有中型體育場和網球場、排球場、籃球場等各種體育設施4萬余平方米。截至2013年10月,學院固定資產總值60346萬元,生均教學及行政用房17.6平方米,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5079元,已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辦學條件。
學院現有教職工957人,其中專任教師688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的占42.3%,博士、碩士學位的約占89.2%,全國優(yōu)秀教師2人,省級教學名師1人,形成了一支結構合理、具有較高教學水平、較強科研能力的師資隊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
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
第十一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二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專業(yè)和
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
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jiān)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外語類專業(yè)語種為
英語,其他專業(yè)語種不限,但因部分課程為英、漢雙語教學,外語教學為
英語。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yè)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guī)定。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yè)錄取批次為準。
2、各錄取批次錄取原則: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錄取專業(yè)確定辦法:對于達到錄取資格的進檔考生,在學校最低
錄取分數線以上,按照“專業(yè)清”原則確定錄取專業(y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yè),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當某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且錄取額滿無法調劑時,將予以退檔;對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錄取資格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yè)時,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5、藝術類專業(yè)錄取要求: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錄取辦法,依據文化成績達到省招生考試院的投檔線后按專業(yè)成績排名錄取。
6、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院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投檔成績。
7、我院在錄取中對于考生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及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運用擇優(yōu)錄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相關招生信息網等。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按教育成本收費,本科會計學專業(yè)14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yè)15000元/學年,其他本科專業(yè)13000元/學年,專科專業(yè)全部為9000元/學院。住宿費五人間1200元/學年、六人間1000元/學年執(zhí)行。
第二十條 學歷證書頒發(fā)形式:學生學完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由煙臺大學文經學院頒發(fā)國家教育部統(tǒng)一印制的本、?飘厴I(yè)文憑,享受國家普通高等畢業(yè)生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yè)生頒發(fā)煙臺大學文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獎學金:我院在校生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 /學年、省政府獎學金6000 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 /學年,院長獎學金3000元/學年。學院設立三好學生標兵獎、三好學生獎、學習優(yōu)秀獎、學習進步獎,此外學院還設有各種單項獎,包括技術創(chuàng)新獎、人文藝術獎、體育拼搏獎等。獎學金覆蓋面達在校生30%.
助學金:在校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不同,分為一般困難、困難、特別困難三檔,分別享受國家助學金每年2000元、3000元及4000元。受助比例占在校生總數的12.5%。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可根據相關政策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煙臺大學文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退學學費規(guī)定: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fā)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煙臺大學文經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咨詢電話:0535-6915009 招辦傳真:0535-6915009
學院網址:http://wenjing.yt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enjing.ytu.edu.cn/zsxx/index.asp
E-mail: wjxyzb@ytu.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qū)港城東大街100號 郵編:264005
新疆中考報名系統(tǒng)入口 http://foodtvandme.com/zsjz/